此時是上午9:27。

審判長見此直接詢問黨律師,“你是否拒絕為被告人莫煥晶辯護?”

狀態萎靡的被告台中坐月子中心推薦

法庭宣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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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煥晶說話聲音有點顫抖,她表示,自己生於1983年7月28日,廣東東莞長安鎮人,案發前做保姆。隨後,審判長詢問莫煥晶,對於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等是否要申請回避,莫煥晶囁嚅著說自己不太懂,讓自己的律師發表意見。

審判長隨後轉向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律師,問他是否申請回避。出人意料的是,黨琳山根本沒有回答是否申請回避的問題,而是直接對該案管轄權發表起意見來。

上午9:01,隨著審判長、杭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長鮑一鵬一聲令下,穿著連帽衫、梳著整齊短發的被告人莫煥晶在兩名女法警看護下,戴著手銬進入法庭,整體精神狀態較為萎靡。站到被告人席上後,法警打開瞭莫煥晶手上的手銬。隨後,審判長開始審查莫煥晶的自然人信息。

全國矚目的“杭州保姆縱火案”,21日上午9點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開始後,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律師堅持要求法庭停止審理,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對他所提管轄權異議的答復。 聚焦杭州保姆縱火案 專訪當事人為何退庭因何休庭 來源:央視新聞

擇日繼續審台中月子中心

審判長又問,“你是否將在法庭沒有批準的情況下退庭?”

堅決要求中止庭審,收拾東西要走人

“對於本案的管轄權,我有話要講。”黨琳山表示,根據刑訴法有關規定,省高院對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有管轄權,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有管轄權。莫煥晶涉嫌縱火、盜竊罪一案,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均可依據刑訴法有關規定指定杭州中院移送異地法院管轄。

紫牛新聞記者在媒體室看到,此處條件較好,約能容納三四十人,室內有一大兩小三臺電視屏幕,從多個角度直播庭審情況,畫面和聲音都較為清晰。

在黨律師發表上述觀點的過程中,審判長三次請他對合議庭及公訴人等是否申請回避這一問題進行回答,但黨律師均不予回答,而是堅持一直就管轄權的問題發表自己的觀點。記者看瞭一下直播屏幕顯示的時間,黨律師一共花瞭18分鐘闡述自己的觀點。

此時的莫煥晶已經完全陷入不知所措的狀態,她小聲說,“聽清楚瞭。”

莫煥晶說完後,黨琳山律師直接拎起包離開瞭法庭,留下一個空空的辯護人席。

庭審前,陣勢已拉開

[責任編輯:劉曉宇]

會是庭審焦點嗎?

開庭僅27分鐘辯護律師拎包走人

黨律師回答,“我退庭是抗議法庭違法審判。”

上午8:30左右,被害人傢屬林生斌在律師等人陪同下來到鯤鵬路路口。案發後,悲痛的林生斌在微博上註冊瞭一個名為“老婆孩子在天堂”的賬戶,用於發佈自己對去世的妻子和三個兒女的思念,並表達自己對於案件調查的訴求,以及普及和宣傳消防安全等知識,發佈公益活動信息,吸引瞭大量網民關註。他的出現,在路口引起一陣小小騷動,眾多媒體記者紛紛舉起手機拍照或攝像並提問。但對於媒體的提問,林生斌未做回應,便和律師等人向法院審判區入口走去。

為什麼要移送異地管轄?黨琳山律師認為,根據我國刑訴法第113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全面收集、調取證據。但該案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故意不全面收集證據、調取證據。該案涉及放火,應當將起火的原因、報警的經過、滅火的經過調查清楚;而要弄清楚這些事實,必然要向當時滅火現場的消防部隊指揮人員、第一批進入火場的消防員收集證據。但是,現有案卷顯示,偵查機關沒有向上述人員收集證據。

人工智能朗讀:

法院開瞭媒體室供記者旁聽

黨律師回答,“我不是拒絕為莫煥晶辯護,而是拒絕違法審判。”

全國矚目的“杭州保姆縱火案”,21日上午9點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開始後,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律師堅持要求法庭停止審理,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對他所提管轄權異議的答復。遭法庭駁回後,他在開庭27分鐘後,收拾隨身物品直接退出瞭法庭。對此,法庭視為其拒絕辯護,將為被告人莫煥晶指定律師,延期審理此案。

失去妻兒的林生斌

羅雙江 楊志敏

在參與滅火的84名消防部隊人員中,隻收集瞭兩名消防員的證言。而且這兩名消防員不是第一批進入火場的,而是第二批進入滅火現場的。“辦案機關不全面搜集、調取證據,這是在企圖掩蓋真相。”

21日上午7:45左右,紫牛新聞記者來到杭州中院北門審判區門前的鯤鵬路,發現路口放置瞭路障,並有警察維持秩序,除法院台中產後護理中心工作人員外其他人等不得進入道路內。在記者等待進入法院的過程中,來自全國的媒體記者陸陸續續趕到法院,並從杭州中院工作人員手中領取瞭媒體專用證件,整體秩序井然。

黨律師表示,正是基於上述原因,他於11月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管轄,但最高人民法院尚未答復他。杭州中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沒有答復的情況下開庭審理此案,屬於強行開庭、違法開庭。

初次開庭,如此始料未及的開場,給人們留下瞭一連串疑問:這是辯護方的策略還是管轄權真有待商榷?辯護律師退庭有什麼影響?此案將何時再次開庭?紫牛新聞記者 羅雙江 楊志敏

待黨律師發表完觀點後,審判長表示,杭州中院至今未收到任何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決定,黨律師對於偵查、公訴、審理等環節所提的意見均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杭州中院對該案依法具有管轄權,對於黨律師的意見不予采納,決定繼續開庭。

但是,黨律師堅持不接受法庭的決定,堅持要求法院中止庭審,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對於管轄權的答復意見。“該案不合適在杭州中院審理。”說著話,黨律師便開始收拾隨身物品,“如果法院不中止審理,我將退出本案的審理。”此時是上午9:24。

退庭前告訴被告人:不回答任何人問題

杭州“保姆縱火案”庭審發生瞭什麼?

一開口就對管轄權“有話要講”

陸續趕到法院

紫牛新聞記者看到,本次庭審合議庭由兩名法院人員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三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林生斌則和其聘請的兩名律師坐在公訴人旁邊。

隨後,黨律師對莫煥晶說,“我退庭後,你不要回答這個法庭任何人的任何問題,你聽清楚瞭沒有。”

法庭容不下太多人

辯護律師“搶鏡”成焦點

杭州保姆縱火案庭審發生瞭什麼?留下連串疑問

因案件審理所在的第二法庭座位有限,而旁聽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傢屬人數又較多,容納不下太多人員,杭州中院特地開放瞭媒體室供記者旁聽。

全國媒體記者

到此,本次庭審已無法繼續。審判長宣佈,鑒於黨琳山律師不服法庭裁決,悍然退庭,視為拒絕辯護。

“被告人莫煥晶,你是否需要另行委托辯護人?”審判長問。莫煥晶則慌亂回答:“我就要黨律師給我辯護。”

隨後,審判長宣佈,將依法另行給莫煥晶指派辯護人,該案將延期審理,本次庭審休庭。對此,林生斌的傢人不太理解,在法庭上大聲喊道,“我們都等瞭半年瞭,我們被害人連一句話都沒能說,我們不服。”

庭審結束後,杭州中院向記者通報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該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將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辯護人或者法院依法為其指定的辯護人準備辯護。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另定日期繼續審理該案。

對於這樣的局面,黨律師本人怎麼看?他又有何打算?紫牛新聞記者聯系上黨律師,他表示在等最高人民法院回復,怎麼開庭都可以,如果最後最高人民法院還決定在杭州審理,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法庭外,被害人朱某某的母親等傢人對於法庭的決定表示不理解,他們隻是覺得等瞭這麼久,法院突然就不開庭瞭,莫煥晶的律師這麼厲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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